《通用条款》

版本:202501  

1 可接受

任何与本公司签署订单、合同、协议(以下简称合同)的公司和个人,均需要查阅和理解本协议的内容才可以生效,合同一旦生效,即表示双方都查阅和接受了本条款,遵守本条款的规定。

2  文本格式和免盖章说明

销售合同/订单/报价单文本为公司业务管理系统生成,文本的左侧抬头名称为卖方,右侧中间显示单位即为买方或者按照实际文本约定;采购合同/订单/询价单与上述相反,即抬头为买方,右侧中间为卖方或者按照实际文本约定。 

无论此文本加盖本公司章与否,在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邮箱发出即表示是真实的,文本中本公司的对手方,首次在文本上盖章/签字即表示接受和确认本条款全部内容,除非双方某次特别说明,一般情况下后续订单/合同/报价单均无需盖章,双方同意按照合同中约定或者最新的往来电子沟通记录为准。

3 生效和作废

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如合同中无约定,采购合同按照预付款的付出时间生效,销售合同(订单)按照收到预付款的时间生效。如双方既无电子沟通记录,并且3日内实际未发生合同约定的交货和付款行为,且无更新版合同/订单发出,则原始合同/订单自动作废,此条款同样以合同中有约定的为准。

4 交货运费和交货期

销售合同(订单)默认不承担国内运费,出口订单EXW FOB条款,采购合同包含到达公司指定仓库的运费。交货期的约定一般是指正常工作日,并不包括清关和运输的意外,例如查验、滞留、政治、国际贸易政策、疫情、运输公司的原因等其它非我公司能控制的原因。

5 质保

本条款如和合同条款中有冲突以本条款为准,对于订单、合同所涉及的产品,A-本公司作为采购方:由供应方确认和保证正品和原产,除非合同文本列出,否则即表示不是替代、高仿制、假冒的产品,如有出现按《合同法》由供应方承担责任;B-本公司作为供应方,工业用接地、轨道交通工具、紧固件进口产品质保期为出厂日期1年内;航空紧固件、6-7系航空铝合金材料、胶、工具等进口产品质保期为出厂日期2年内(厂家有特殊说明除外)。对于质量不达标的次品和有争议的产品,交货后由供应方免费负责更换。样品/试验件/展示品等产品售出默认无质保,但本公司会进行售后服务。

6 突发事件

本公司的所有服务如受通讯、战争和疫情、天气、罢工等突发事件影响,发生延误,运输和航班不正常的现象,双方同意不作为违约处理。但供应方应提供备选方案和及时更新情况。

7 本公司

不加特殊说明,本条款所指本公司为上海铁云科技有限公司